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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2016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我国要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至此,我国试行20余年的排污许可制度正式在全国施行。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京津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1+2重点城市(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完成钢铁、水泥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从2017年7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2017年11月 15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1月印发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环境保护部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排污许可政策、标准和规范。同时,行业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也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核算。
2019年12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7年7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
2020年4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期限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要求于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2019年11月1日,成都市针对排污许可相关法规、证件申请、申领办法、申领条件等内容制作了专业排污许可证宣传册。
2020年3月9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成都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清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分时段对2017年至2019年33个发证行业和排污登记清单。2020年应发证和排污登记清单中所有排污单位,进行逐个梳理,确保在4月24日前完成规定污染源清理。
2020年3月12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为方便企业咨询排污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加大排污许可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开通了排污许可证咨询专线。
为切实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12日组织召开了2029年固定污染源清理工作视频培训会。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做好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账号注册的帮扶工作。原则上2020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的企业账号(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统一代为注册,代为注册的企业账号、密码将以正式短信的形式,分批次告知企业。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的时限要求,所有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登记工作需在9月20日前完成。
结语